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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发welcome2023-01-31 16:05

行李“瘦身” 回家脚步更轻盈******

  【春运进行时】

  光明日报记者 訾谦

  “我只带了证件、手机和必备用品 ,轻松踏上过年回家路 。”1月11日,在北京南站 的候车大厅里 ,29岁的张桦楠说 ,他的行李已经通过快递寄回家了 。

  如今,像张桦楠这样轻装上路 的春运旅客不在少数。“其实大件行李寄递服务前几年就已经存在 ,只 是当时春节前后运力紧张 ,一些农村地区的快递服务相对不畅,选择这种方式将行李寄回家的旅客比较少 。”某快递公司负责人表示,如今许多快递公司都提供“春节不打烊”服务,“快递进村”工程也大幅度打通了城乡物流通道 ,轻装上路 的旅客自然就多了 。

  物流体系 的不断完善 ,也让消费者在购买年货 的时候有了更多选择。老家在山西忻州宁武县的陈喆回忆 ,原来到了年关 ,他只敢在网上买些食品 、饮料以及春联等日用品寄回家 ,因为小件包裹不容易延迟。而今年回家前,陈喆从网上给父母买了一台冰柜,让他们可以更方便地储藏过年准备 的各类食品。“昨天买的,今天就到了,我还没回家冰柜就安装好了 ,现在 的快递物流服务真的很方便。”他说 。

  数据显示 ,2022年我国快递业务量比2021年提前7天达到千亿件 ,全年社会物流总额超过330万亿元,全国建制村快递服务覆盖率已达90%,每天有1亿多件快递包裹在农村进出。

  “如果寄出地址和收货地址都在省会城市的话,基本可以保证大件包裹在两天内送达 ;如果收货地址在相对偏远 的农村地区,4天左右也可以收到。目前让行李‘自己回家’正受到越来越多客户 的青睐,而且‘复购’ 的比例也越来越高。”该快递公司负责人说。

  除了更加畅通 的邮路外 ,快递物流运力也有保障。国家邮政局副局长陈凯表示 ,截至1月5日 ,全国快递员上岗率达94.9%,快递服务已经得到有效恢复。

  数据显示 ,今年前5天,全国快递业务量达到了18.9亿件 ,支撑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超过了1600亿元 。快递物流不仅让游子 的回家路变得更轻盈 ,也为稳消费发挥了很好 的促进作用。

  物流业一头连着生产、一头连着消费 。陈凯表示 ,接下来邮政部门在做好寄递服务 、保障药品等医疗物资寄递需要外,还将进一步督促相关企业,解决快件处理 的时效问题 ,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寄递服务的需求 。

  《光明日报》( 2023年01月12日 10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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蹭热点事件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厘清网络发言法律边界******

  蹭热点事件时有发生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

  厘清网络发表言论 的法律边界

  □ 本报记者  韩丹东

  □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

  前不久,一则“囤‘蒙脱石散’应对XBB毒株出现 的胃肠道症状” 的消息登上热搜 ,起因 是当事人发布了一条提醒亲朋好友的朋友圈 ,被人截图后广泛传播 ,最终使得药品“蒙脱石散”一夜脱销。

  尽管当事人在朋友圈中澄清文字内容均为个人理解和猜测 ,但朋友圈的截图在一次次 的传播中已然变了味 ,不少人将截图断章取义,在网络中广泛传播 。

  事发后,当事人表示自己已经到当地派出所做笔录,并接受了民警 的批评教育。

  类似的情况绝非个例 ,许多信息 的源头就来自于社交群聊天 、朋友圈截图,因此引发 的虚假不实消息、蹭热点事件 、随意杜撰事件时有发生,使得广大网民难以分辨真假,一些消息甚至造成了不良影响。

  网络不 是法外之地

  自觉抵制不当言论

  在社交平台发表言论 的法律边界在何处呢?

  2017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 的网络安全法明确了所要规范的网络言论类型 :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 ,遵守公共秩序,尊重社会公德,不得危害网络安全 ,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、荣誉和利益,煽动颠覆国家政权、推翻社会主义制度,煽动分裂国家、破坏国家统一,宣扬恐怖主义 、极端主义,宣扬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 ,传播暴力 、淫秽色情信息 ,编造 、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,以及侵害他人名誉、隐私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。

 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姚金菊认为,网络不 是法外之地 ,法律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言论自由,但所有网民都应当遵纪守法,坚守网上言论自由底线 。对于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 、不当言论 ,蓄意歪曲事实 、编造传播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的,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处理,造成恶劣影响、情节严重 的 ,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
  “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 的网络言行负责,希望每个公民 、网民 ,自觉抵制不当言论、恶意攻击等不良信息,不轻信 、不转发,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共同维护和谐网络环境 。”姚金菊呼吁。

 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认为 ,社交媒体不是法外之地,发表言论亦有法律边界。网络言论不当可能触犯的法律包括民法典、刑法、治安管理处罚法、网络安全法等。

  周旭亮提醒说 ,一定要注意网络言论要以事实为基础,不能以侮辱、诽谤言论贬损他人人格,不触及他人隐私 ,不公开发布他人未经许可的个人信息及肖像,更不能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泄露国家秘密。具体行为的认定在实践中需要借助司法人员 的中立判断 ,通过充分利益衡量 ,依法对网络言论 的法律界限予以划分 。

 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,当前社交媒体中的言论属于一般性言论,内容应遵循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中的九不准规定。

  理性把握言论边界

  不蹭网络热点滋事

  当网民对热点事件随意评论、发表观点时,存在何种法律风险呢?

  周旭亮说,如果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的言论不实,含有虚假信息,散布谣言 ,很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名誉权或者法人的商誉 ,根据民法典 的规定 ,需承担停止侵害 、恢复名誉 、消除影响、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。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 的言论存在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情形 ,情节严重的涉嫌诽谤罪,很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的刑事处罚 。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涉嫌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,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的,严重 的涉嫌构成编造、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或诽谤罪等;尚不构成犯罪的,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、罚款等行政处罚。

  “网民若利用热点事件发表言论 ,一定要谨慎理性,立足事实,客观中立,严守法律边界 。”周旭亮说 。

  姚金菊认为,面对热点事件,网民应当理性把握言论边界,不蹭网络热点滋事,不将网络当作情绪发泄之地 ,否则触犯法律 ,必将受到依法惩处,承担民事、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。

  姚金菊说,若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言论 的同时 ,侵犯了公民个人 的名誉权、荣誉权 ,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,需要承担停止侵害、消除影响 、恢复名誉、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责任 ,如对被侵权人构成精神损害的 ,还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。

  “公民随意发表言论 ,出现涉及散布谣言、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情形,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时 ,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规定,可以处一定时限的拘留或者罚款;情节较重的 ,可以两者并处 。”姚金菊说 ,网民的言论影响恶劣,构成犯罪 的,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。

  言论自由亦有限度

  网络空间仍待净化

  人们 是否可以在朋友圈中畅所欲言?

  刘德良告诉记者 ,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、批评监督等正当权利,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也应当遵守相应 的法律法规 。

  周旭亮表示,朋友圈不得发布国家秘密或其他单位组织未允许公开的信息 、他人隐私等内容 ;不得发布涉黄赌毒以及暴恐内容等违法信息 ;不得发布谣言、诽谤 、侮辱他人等违法信息;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 、展示、传播各类违禁品售卖信息 ,不得违规发布广告信息等,否则将面临行政或刑事处罚 。

  姚金菊认为,网民发布朋友圈也 是公民言论的一种表现形式,即便在虚拟世界里 ,也应受到法律规制 ,不得侵犯国家利益 、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。与其他言论方式相比 ,越来越多的人更愿意通过发布朋友圈的方式表达思想和意愿,公民 的言论自由权利在得到充分延伸的同时,朋友圈的公开性也为言论侵权与犯罪行为提供了潜在的庇护 。

  “从个人利益的角度看 ,网民发布的朋友圈不应侵犯他人隐私权 ;从公共利益 的角度看 ,朋友圈发布要以不伤害公共利益为前提;从信息内容角度来看 ,朋友圈不得发布虚假、诋毁、侮辱性内容 ,也不得编造、散布不实信息。”姚金菊说。

  在生活中 ,人们 的一些无心之言,往往被别有用心之人稍加改动,截取其中的只言片语,便将白 的说成黑的 ,假 的说成真的,不但迷惑了大众 ,也让原作者饱受辟谣之苦。

  对此 ,刘德良认为 ,当前社会公众对信息来源 的判断能力仍需加强 ,网络时代,公众面对信息来源很多时候会站在主观角度考虑,公众应做到多渠道求证 ,多方位鉴别 。有关部门也应当着力打击二次传播 的造谣者,而不是将矛头指向原作者 。

  如何在保障人们言论自由 的情况下净化网络空间 ,成为当下紧要任务之一 。

  周旭亮认为 ,可以通过立法和普法厘清在信息网络上发表言论 的法律边界 ,让人们清楚哪些言论可以发表,哪些言论触犯了法律 ,从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 、充分行使宪法赋予的表达权和监督权,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言论自由,提供健康有序 的网络环境;社交平台方面,相关部门可以切实履行行政职责 ,积极引导平台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,利用技术对言论自由进行管理和监督 ,加强互联网评论服务管理,对污言秽语 、谣言及时清理和处置 ,健全服务管理制度 ;网民方面,树立法律意识 ,遵纪守法 ,倡导社会公德 ,保持自律和理性 ,文明发表言论,不利用社交平台披露他人隐私、诋毁侮辱他人 ,不造谣 、不传谣 、不信谣,不传播淫秽色情 、暴力恐怖、宗教极端等违法有害信息 ,提高辨别能力。

  姚金菊说,网络空间中言论自由边界的划定要借助法律力量加以明确,公民个人 、平台、政府 、行业 、法院等各种主体要扮演好各自的角色,共同致力于网络空间的净化。

  姚金菊建议 ,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需进一步深化 ,互联网平台和行业应该加强自我规制和行业自律 ,有关部门还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基于新媒体 的网络法律体系。同时,针对新媒体场域中网络言论的规制问题 ,有必要为公民设定相应的权利损害 的救济措施,确立权利的救济制度。

  漫画/高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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